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端午節期間疫情防控有關事項和
調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113號)
一、端午節假期臨近,人員流動聚集增加,為嚴防疫情反彈,保障廣大市民健康安全,現將端午節期間疫情防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倡導市民群眾就地過節休假,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14日內有新增本土陽性病例的省轄市和陸路邊境口岸所在省轄市。
2.市域外來(返)鄭人員須提前3天通過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報備:登錄“鄭好辦”APP——返鄭返豫人員登記——返鄭人員登記管理系統進行報備;登錄“豫事辦”APP——來(返)豫報備系統進行報備;登錄“支付寶”APP——豫事辦——來(返)豫報備系統進行報備;聯系居住地所在社區或工作單位(學校)進行報備。對省外和本省發生本土疫情城市來(返)鄭人員,根據其14天內旅居史情況,分類落實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居家健康監測、定期核酸檢測等疫情防控措施。
3.市民群眾進入公共場所須按照《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佩戴口罩和使用場所碼的決定》要求規范佩戴口罩、主動掃場所碼,配合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全市各旅游景區、公園游園、影劇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繼續嚴格落實“限量、預約、錯峰”要求和掃碼、測溫、戴口罩等規定,室內接待人員上限不得超過容載量的50%,室外不超過容載量的75%。
5.各縣(市、區)疫情防控部門加強端午節假期期間值班值守,做到放假不放松。疫情防控咨詢熱線保證24小時值守,及時解答群眾關心的問題,及時解決群眾遇到的難點問題。
二、根據疫情形勢變化,經鄭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即日起,對部分疫情防控措施進行調整如下:
1.全市零售藥店允許銷售退熱藥、止咳藥、抗病毒藥、抗菌素藥“四類藥品”,并實行實名登記。
購買以上四類藥品的人員須使用鄭好辦、微信或支付寶掃描藥店專屬碼進行購藥登記,首次登記時需要先填寫居民個人信息(鄭好辦和支付寶可自動獲取身份證號、手機號等信息)?;拘畔⒌怯浲瓿珊?,可通過手動輸入藥品信息或掃描藥品電子監管碼的方式添加藥品并提交購買。
零售藥店須使用登記小程序對銷售情況進行登記,及時、準確、完整填報購買人員相關信息。對于沒有智能手機的購買人員,藥店可通過電腦端幫助登記購買藥品信息。
2.對于低風險地區入鄭貨車司乘人員,不再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憑健康碼、行程碼快速通行。
3.企業經貿、會展活動等大型商貿活動,主辦方、承辦方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在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復,穩妥推動商貿流動,促進消費增長。
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6月2日